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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在5月2日夜间发生,地点在C6276次列车上。据当事博主介绍,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她后排坐了有两大三小共五个人。列车行进过程中,“熊孩子”在玩闹中撞了很多次椅背。

博主回头制止时,孩子妈妈却称孩子还小,不至于说孩子。后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中,孩子妈妈扇了博主一巴掌,博主也进行了还击。

警方介入后,将此事认定为互殴;对此,被打女子坚决不和解,被处罚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目前女子正提起行政复议。她在网上发博文表示,“始终觉得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对这一结果,网友近乎“一边倒”地支持该女子不要和解,要复议。其中不少网友表示,对处罚结果不能理解:被打了还要被罚?被打还不能还手了,是不是得躺下?对此,律师怎么看?

遭掌掴还手被认定为互殴 律师如何解读?

律师解读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解读

叶桢认为,这起事件,从很多网友的角度来看,这位博主可能有些无辜。她先被熊孩子侵扰,而后又被对方家长扇耳光继而还手,而且她一个人面对对方多人,很容易唤起大家的同情。

但是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叶桢觉得这位博主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有这种遭遇,更好的选择是寻求帮助,比如求助乘警、列车员等在列车上维护秩序的这类人,而不是以暴制暴。

叶桢表示,像这种非恶性的,危害小的事件,警方一般会建议双方进行和解,和解后不一定会进行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一旦下达,相关信息会在公安机关的系统内登记,而且这个违法记录是伴随终身的。叶祯称,如果对处罚结果不服,这名博主可以对相关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解读

刘凯表示,准确界分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的界限,关键看行为人在主观意图上是为了防卫合法利益还是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办案机关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列车作为公共场所,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此案中,孩子在行进的列车玩游戏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之孩子们在玩游戏时不时撞击前排椅子后背,严重影响前排乘客的休息。当前排乘客制止孩子的行为,并向孩子的家长提出请求时,孩子家长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孩子的行为进行有效管束。相反,孩子家长不仅不为孩子的行为道歉,还对前排乘客进行辱骂攻击。在这种情况下,前排乘客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前排乘客的行为应当认定正当防卫。

作为司法机关要切实转变司法观念,坚决摒弃“唯结果论”和“各打五十大板”等执法司法惯性。对引发争吵有过错、先动用武力、使用工具促使矛盾升级的一方实施还击的,可以认定还击一方具有防卫意图,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来源综合极目新闻、潇湘晨报、大众网

责任编辑:刘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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