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责任编辑:唐秀敏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 个人所得税怎么查工资明细 个税app查工资明细具体步骤2022-03-10
-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今日开启2022-03-01
- 2021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 2021个税年度汇算退税操作流程2022-03-01
- 最新新闻快讯 频道推荐
-
加拿大没收俄富豪阿布拉莫维奇资产用于重建乌2022-12-21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