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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12月18日消息,2021年,男子李平(化名)与同事徐丽(化名)确定恋爱关系。2022年7月,因双方家庭、工作等各种因素,两人约定暂时分开。徐丽称如果李平能通过编制考试并被单位录取成为正式员工后,再考虑复合。遗憾的是,李平并未被招录单位录取。李平对徐丽一往情深,多次找过徐丽,徐丽起初态度有些犹豫,但最终拒绝了李平的复合请求。

2023年2月,李平在同事处得知徐丽屏蔽了他并公开宣称有了新男友,随即深夜前往徐丽住处。在致电徐丽寻求见面被拒后,李平最终选择在徐丽住处的消防应急通道跳楼自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2023年7月,李平父母以侵害生命权为由将徐丽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徐丽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没多久,原告代理律师提出将赔偿金额降到10万的调解意愿,但被告代理律师表示徐丽最多愿意赔偿5万元,后经调解,徐丽压抑的情绪爆发,她表示李平走后自己和对方父母一样痛苦,最终双方放下怨结,历时两月的调解工作,在经历了4个小时的“拉锯战”后,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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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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