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重庆市纪委监委披露了一则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案例:罗某是某区一家公立医院外科科长,2020年7月至次年12月,他在医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某药店,作为该店正常营业的重要资质。罗某每月从该药店获取500元的报酬,累计获利9000元。2024年8月,区纪委监委在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罗某的该问题线索。
“你未经组织批准将证书进行挂靠,还违规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违规兼职取酬,既违反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也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核查组指出了罗某违规“挂证取酬”的行为本质。2024年12月,因违反有关规定挂靠证书获取非法利益,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挂证取酬”是指行为人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挂靠至非供职单位名下,实际未到挂靠单位工作而获取报酬的行为。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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