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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 东方盛虹(000301.SZ)昨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东方盛虹于2022年7月26日与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签订《借款协议》,向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合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三年,该事项已经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前述《借款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盛虹科技、盛虹苏州重新签订借款协议。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合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各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三年。本次借款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盛虹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盛虹苏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4亿元,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协议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整,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为0元。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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