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阮俊 白亮
本报讯 福州台江市民张先生花5000元买了一部苹果iPhone4手机,但最近经常发生无法通话的现象,严重影响使用。经售后检测为性能故障,需更换主板。检测中,售后工作人员发现手机外观面板有划伤痕迹,认定张先生的手机故障属“人为损坏”,需自行支付维修费1750元。售后的解答令张先生无法接受,称手机划伤是几个月前的事了,而手机故障却是最近才发生的,二者怎么能直接画等号?双方各持己见,12315介入调解,但调解未成功。
昨日,台江工商局透露,今年1—9月份,台江12315接到的各类手机投诉中,因售后鉴定为人为损坏而拒绝保修的消费纠纷148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05%,此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较低。
台江区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国家“三包”规定,“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商家可不履行“三包”义务。因此,当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尽量保持手机的问题状态,切勿自行拆封修理,确保手机后盖下封签标志的完整性,这是售后判断手机是否属人为损坏的重要依据。在日常使用中,应尽量避免将手机带入浴室、温泉等环境里,因为高湿度环境容易造成手机浸液故障。
此外,工商部门提醒,在手机送检后,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相关维修单据,保修期内出现两次以上非人为损坏故障的,可要求商家换机。如果对售后服务检测中心的检测结论有疑义,消费者可将争议手机送至福建省电子产品检验中心(福飞南路92号)进行第三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