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1版: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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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美食券却遇“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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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团购美食券却遇“停业整顿”

 

本报讯 “仅需108元,即可享受205元的翠鱼套餐。”福州林女士前天在淘宝商城上看到诱人的福州美食团购券后,立即付款购买,可昨天网店客服却来电称:“由于餐厅停业整顿,订单取消。”对此,林女士称,既然商家要停业,为何还举办这样的团购活动,这不是忽悠人吗?

林女士说,前天她在淘宝商城看到一家网店(厦门市昊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福州美食团购活动,称位于福州宝龙城市广场二期的一家餐厅,原价205元的翠鱼套餐,团购价仅108元,团购券有效期为今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于是她付款参加了团购,也收到了商家发来的二维码消费短信。昨日早上,她接到淘宝网店的客服电话,称由于餐厅停业整顿,不能在10月20日之前重新开业,为此要求林女士申请退款。

淘宝商城该网店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昨天刚接到商家要停业整顿的通知,由于重新开业会超过二维码的使用期限,所以只能要求买家申请退款。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称,如果消费者提交了订单,且支付了货款,买卖合同就成立了,就是合法有效的。商家单方面取消交易,侵犯了买家权益,买家有权拒绝。         (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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