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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未询问有义务告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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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人未询问有义务告知吗

 

N栏目主持 苏燕梅 陈霞英

我想问

海都网一位网友说,他曾经在2009年7月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今年7月,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胃部有溃疡。在医生建议下,他住院治疗。出院后,他拿着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可是过了十多天不见音讯,他只好打电话咨询,却被告之无法获得理赔,原因是投保时没有说明之前曾患有乙肝。网友说,投保时,经办人员并未询问这一相关问题。

他想问:保险人没有询问,我有义务告知吗?如没有主动告知,是否可以作为拒绝理赔的理由?

我来答

解答者:柯继贤法援中心志愿者律师

保险公司拒赔是不能成立的。据网友陈述,办理投保时,经办人员并未询问相关问题。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以保险人的询问为前提。如有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未询问的,投保人没有法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网友在2009年7月至今年7月投保已满2年。《保险法》16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即保险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

针对上述情况,网友可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双方经过协商仍达不成协议,网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约定,按相关规定予以理赔。

□律师提醒

目前,仍存在保险公司的极个别经办人员在明知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为了扩展业务而仍然同意承保的情况。到了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又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所以《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也明确了保险人对于上述行为仍需赔偿的责任。

(律师说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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