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李红 翁建明
本报讯 记者昨从涵江区法院获悉,11月1日,该院依法对林华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该案件是醉驾入刑实施以来莆田市涵江区首例危险驾驶案件。
满月酒后送人途中撞老太
29岁的小伙林华(化名),是江西遂川县人,5月1日,初为人父的林华为儿子举办满月酒。晚上10点,饮酒后的林华骑着一部汽油助力车载其岳父杨松回家,车行驶到省道201线涵江客运西路路段时,撞到路边58岁的老人陈老太,造成陈老太身体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属轻微伤)。
事故发生后,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赶到事故现场,在对现场进行勘查的过程中,发现撞人者林华身上有酒味,并且为无证驾驶无牌号汽油助力车,林华被带往涵江医院进行血样酒精检测。国家对“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界定标准分别为20毫克/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经检测,驾驶者林华血样中检出的乙醇浓度为106.7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状态。
不懂法律小伙悔不当初
事故发生后,林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5月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月1日该案在涵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林华对自己醉酒驾驶助力车的行为后悔不已:“我真的没想到喝酒开助力车是犯法的,我不知道助力车也是机动车啊,要是知道犯法我一定不敢开的。”
据了解,根据我国《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有关规定:“燃油助力车必须实现脚踏和机动两种功能,属于汽油机助动的非机动车。车内气缸容积不应大于30毫升,整车净重在40公斤以下,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分钟脚踏行驶距离应每小时小于9公里,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这一数值。”“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而林华所驾驶的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空车重量87.5公斤,发动机排气量为125毫升,显然该助力车已属于机动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