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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镇居民收入差已扩至8.9倍

 

N法晚

本报讯 日前,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居民消费需求变迁及影响因素研究》表示,从1978年到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增加55倍,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43倍。不过,居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扩大。1985年到2009年以来,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之间的人均年收入差距从1985年的2.9倍扩大到2009年的8.9倍,且中国的收入差距还有扩大趋势。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85年,城镇居民的收入明显增长,特别是1987年达到了4位数,为1002.1元,但直到1991年,年增幅一直保持在100多元。1992年则一下比上一年多了300多元。到1997年,年可支配收入已经上涨到5000元。2006年,年收入以每年约2000元的水平上涨。

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没那么快。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133.6元,2010年这一数字增加为5919.0元,比33年前增加近43倍。

1978年到198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2.5~2.6倍。20世纪80年代,城乡的收入差距几乎都低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1.8到2.3倍间徘徊。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几乎都超过20世纪70年代末的水平,尤其是2000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到2009年达到3.3倍,而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

有专家表示,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所享受到的住房补贴、公费医疗、子女教育等各种福利措施,这一差距比高达6∶1,达到世界最高水平。事实上,从国际上通用的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指标基尼系数看,我国贫富差距已突破社会容忍的“红线”——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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