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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民家门前遭堆土挖路
原来是邻居十年前换地协议起争议;警方称,此事属土地纠纷,暂不构成立案要件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马俊杰

本报讯 10年前,莆田黄石镇五龙村村民吴某钟和方某榕签订换地协议,方某榕将吴某钟房前一块属于自己的杂地让给吴某钟作出行道路之用,吴某钟则承诺今后对方如需要修路,则将出让自己门前杂地的同等部分。前几天,因为方某榕想要修路,两家人就换地问题起了争议,方某榕以收回原出让地为由,将吴某钟家门前走了10年的路挖开,并用土堆把路口堵住,导致后者出行困难。

前天,吴某钟的儿子吴某凡告诉记者,门前这条路是10年前修的,已经走了多年,2002年为了修这条路,家里出了1500元钱、出让部分土地,给方某榕修家后门的水泥路,以换取对方位于这条路上一块长4.4米、宽2.8米的土地,并约定如果方家需要继续修路,吴家还将出让自家门前杂地给对方,双方还因此签订了一份协议。

吴某凡说,后来方某榕并未立即修路,父亲提出拿钱补偿对方,但方某榕表示不要钱。2009年,方某榕提出要修路,要求使用吴某钟大哥家的一块地,为了彻底解决和兑现此前的换地承诺,吴某钟用高价和大哥换来了原属于大哥的一块地,准备将这块地上的一部分转让给方某榕修路,谁知换地后却引起了更大的纠纷。

吴某凡说,与伯父换地成功后,方某榕却突然提出要购买整块与伯父换来的地,父亲觉得这块地是自己花高价才换来的,主要是为解决对方修路之用,因此不同意将整块地出让,方某榕随后以讨回原出让给父亲用来修路的土地为由,于2011年年初擅自将家里已经走了10年的道路上的石板挖开,并把门前菜地的围墙推倒了,还在路口堆起了土堆。

方某榕说,原来吴家换地时曾答应今后自己修路时,将出让2.2米宽的土地支持修路,去年他想修一条通往自己家门口的宽3米的道路,需要占用吴家原属其大哥的土地,并希望多买一些地以便今后开车出入方便,但对方却表示只愿转让2.2米宽的土地,而这点宽度,小车是根本无法通行的。

方某榕表示,在与对方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才决定收回原转让给吴家的土地,于是他将吴家铺在自家土地上的石板挖起。至于在路口堆土,他表示,这些土是为了填埋被挖起的路面部分,用于种菜。

经办此案的黄石派出所民警介绍,此前他们的确接到过吴家关于路被毁遭堵的报案,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在进行现场勘查和查看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后,警方认为这起案件立案要件不足,应属土地纠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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