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
本报讯 发工资时发现,自己的工资突然被扣,竟然是被拿去还之前的赌债。陈某找到邓某理论,不料引发互殴事件,邓某怀恨在心,在他人的怂恿下向公安机关报假案件。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这一起诬告陷害案件。
邓某与陈某同为某民营鞋厂的员工。2010年5月6日,由于陈某曾因赌博欠邓某500元,工厂财务蒙某在向邓某、陈某发放工资时,蒙某即从陈某的工资中扣还给邓某400元。陈某与邓某因此事引起冲突,发生互殴。其间,邓某的手机和钱包掉落在地,分别由李某及邓某的一老乡捡起归还邓某。邓某将此事通过电话告知蒙某,蒙某就唆使邓某以被陈某抢劫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5月7日上午,邓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被陈某及另一参与互殴的陈某甲抢劫手机一部及人民币1400元。邓某又指使李某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陈述,致陈某被刑事拘留22日,陈某甲被刑事拘留28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造成陈某、陈某甲被刑事拘留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