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6月26日,仙游县工商局没收了此前已扣留的居民陈某用于违法经营活动的两台电脑,并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两周前,仙游钟山工商所与游洋派出所执法人员对位于游洋镇游洋中学旁的一户姓陈的居民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正用家用电脑从事网吧经营业务,现场有三名未成年人正在上网玩游戏,陈某随后因涉嫌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
后经查实,陈某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下,擅自于4月5日起在游洋中学旁无照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