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两名初中生到山上游玩,因在石场随意捡了两根钢管,被误认为是小偷,遭村民追打,其中一人被村民砸来的石头击中致重伤。昨日,记者从城厢法院了解到,村民卓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
2005年9月22日上午11时许,年仅15岁的初中生方某与曾某一起到城厢区一山上玩。经过卓某的石场,两人捡起地上的两根钢管时,被石场旁的养猪户发现,养猪户便打电话通知卓某,卓某怀疑这两人是小偷,叫人一同追赶方某两人。追至半山腰时,卓某见追不到,就捡起地上一石头砸向方某,致使方某后背被砸到而摔倒,头部撞到地面一石头后受伤。经鉴定,方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2011年,卓某向警方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