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部分莆田人将实施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主要包括:具有莆田户籍的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老区“五老”、省级(部队军一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二等功以上)、持二代残疾证人、100周岁以上老人、烈士、社会孤儿、农村独生女或二女的父母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