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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布“最低价”广告 被罚3000元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吴明敏

本报讯 近日,莆田涵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涵江区江口镇锦秀南街沿街电线杆上发现多块“香港周某福珠宝”发布的广告牌,上面标有“香港周某福珠宝、全市首饰最低价”等广告信息。执法人员随即根据该广告牌标注的地址,找到翁某经营的涵江区江口周某福珠宝行进行检查。

经查,发现翁某使用的广告用语属于使用最高级用语发布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翁某改正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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