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陈海枫
本报讯 仙游县枫亭镇一名40多岁女子朱某利用所谓的“经济互助会”的形式,在2年多的时间里吸收不特定群众180多名存款共450来万元。至案发时,还有403万多元未付清给“传员”。昨日,记者获悉,仙游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某。
经查实,朱某在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间利用互助金形式做“传金”。她把“传金”分为两种形式,变相以高额利息作诱饵,在枫亭海安、海滨及莆田东海华丰鞋厂等地向不特定的村民或企业职工进行非法集传,非法吸收“传员”黄某、朱某、陈某等180多人交来的传金448.6万元,后将吸收的大部分“传金”借给他人使用,用于放高利贷或者自己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