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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水稻种植保险起赔点下调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财政局获悉,2013年水稻种植保险在保额、费率不变的前提下,起赔点由原来的水稻种植损失达50%以上,下调至30%。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以上时,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其中,损失30%(含)以上50%以下的,按保险金额的60%赔偿;损失50%(含)以上70%以下的,按保险金额的80%赔偿;损失7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金额的100%赔偿。

据悉,今年水稻种植保险项目按水稻播种面积,每亩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3%,每亩保险费12元。杂交水稻制种每亩保险金额800元,保险费率3%,每亩水稻保险费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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