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证券时报
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通知称,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