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实习生 林矗林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黄先生拨打968111反映,今年3月份,他购买了高桥路31号高雅花园一处二手房产。事后发现,中介公司收了他的2.8万佣金后,还向房东收了1.5万元中介费,总额超过了房价的3%,黄先生质疑,中介“两边吃”,违反规定。
黄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购置的房产面积约为82平方米,总价为113.5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其中买方要支付给中介约房款2%的佣金,黄先生共支付给中介佣金约28000多元。
但房产交易成功后,房东跟黄先生交接时,却告诉黄先生这套二手房原价为112万元,由于中介向房东私下收取了1.5万元中介费,所以这笔房款就变成了113.5万。“已经收了我的佣金,怎么又收了房东1.5万的中介费?”气愤的黄先生请了律师,与家天下房产中介公司谈判。
昨日,记者联系了家天下房产中介公司五一路店肖店长,肖店长表示确实收了买家2%的佣金,同时又收了房东1.5万的中介费。肖店长说,现在房东的1.5万中介费已经退回。
对此,福州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斌律师表示,中介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中介公司只能向买卖方收取总计不超过交易款3%的佣金,同时不能在房子买卖中赚取差价。而中介公司共收取了4万多元佣金,已经超过了3%的规定要求,理应将佣金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