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荔 付严
本报讯 日前,陈女士在福州仓山区金祥路欧雅服饰店买了条裙子。陈女士回家后准备用清水洗涤裙子时,却发现裙领上标的尺码和裙角标签上的尺码不同,一个9码,一个11码。
陈女士带上裙子到该服饰店讨说法,可是店里的销售人员却置之不理,并称“裙子标两个尺码不影响穿着”。陈女士只好向福州仓山区工商局投诉。
工商人员认为,裙子虽然可以穿着,但是出现两个尺码,显然生产质量有把关不到位的地方。最终商家同意为陈女士更换同价位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