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邓婧婷 林晓春 文/图
本报讯 日前,福建沙县有两家超市因销售一种与“泸州老窖”极为相似的名为“泸酒老窖”的白酒,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被沙县工商局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相应罚款。
8月8日,沙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市场有销售“泸酒老窖”特曲,该酒系四川省泸州市一酒厂生产的一款白酒,未注册商标,商家以每瓶19元的价格销售。这款产品在外包装的款式和颜色上与“泸州老窖”十分相似,特别是白酒品名“泸酒老窖”四个字与“泸州老窖”在字体、大小、颜色上都极为相似,极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工商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产品时,最好认真看产品名称,在购买时仔细观察。如发现此类制造市场混淆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