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9版:慢读/思享·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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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富贵 勿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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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9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苟富贵 勿相忘

 

N倪政兴(福州)

1928年,郑元鼎兴冲冲地跑到南京向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郑烈求官。郑烈毫不犹豫地写了一封信,要求福建省高等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任命郑元鼎为检察官,为表重视,他在信上重重地盖上自己的名章。按规定,郑烈的命令,全国检察官都要执行,所以郑元鼎拿到推荐信后,高兴地回福州交到检察处,只等走马上任,兑现郑烈对他的承诺。

这在当时,称为“关说人事”。尽管“关说”是陋习,但源远流长,连《史记》都提过“公卿皆因关说”,何况当时南京政府刚刚成立,相关法律还一片空白,所以郑烈此举,无可厚非。

郑烈曾留学日本,当很多人到法律速成班“打酱油”时,他选择攻读法律本科,希望学成真本领,将来实现“依法治国”。但学法律的他,此后却不断面临“暴力”的人生。1911年他跟林觉民等人一起发动广州起义,之后又因不满北洋政府,1921年,他追随孙中山创建广州政府。1923年回福州老家,担任福建高等审判厅厅长,没想到1927年,孙中山一手创立的北伐军,从广州打到福建,竟釜底抽薪撤了高等审判厅,直接让他丢了官。

南京政府成立后,郑烈决定去南京为自己“关说”。跟他同时丢官的前闽侯县检察官郑元鼎,自告奋勇跟着去,家里相当有钱的郑元鼎还包下一路上阔绰的开销。两人经过杭州,夜游西湖,郑烈躺在船上,看着空中明月诗兴大发,说了一句“西湖一叶看秋月”,郑元鼎突然想到郑烈的字,正是“晓云”,于是拍马屁说“南国千山起晓云”,意思是郑烈一定会东山南起。郑烈一跃而起,当场许诺:“苟富贵,勿相忘。”

到南京不久,郑元鼎就先行回到老家闽侯,原本打算当律师,不过按当时规定,司法人员离职3年内,不得在原任地方当律师。正当他无所事事时,得到郑烈高升的消息,原本他打算让郑烈帮自己重新当上律师,没想到郑烈却表示无能为力,郑元鼎退求其次,拿到郑烈的推荐信,准备重新当检察官。

推荐信送到福建省高等法院检察处后,就石沉大海,等了好久,才终于有人告诉他,问题就出在郑烈最后盖的名章上。郑烈有很多名章,不同的章代表不同的意思,而给郑元鼎盖的章,就是代表“此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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