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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坠楼悲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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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0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谁该为坠楼悲剧负责?
律师指出:空调安装工拆下玻璃后没做好保护措施,应负主要责任;如果玻璃是邻居要求拆卸的,则需与安装工同责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本报讯 同层邻居安装空调,请工人拆去8楼公共走廊上一块作为防护用的玻璃,导致2岁女童从缺口坠下身亡(详见本报10月16日A07版)。前日发生在莆田荔园小区的这起悲剧,引起广泛关注。大家在为小女孩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很关心:谁该为这起悲剧负责?同层的邻居、空调安装工,谁的责任更大?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莆田律海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他表示,空调安装工人外出吃饭,没有及时做好拆下玻璃后的保护措施,应承担80%的责任。

李律师介绍,工人承接空调安装工作后,在作业现场应设立必要的防护设施,并通过明示的方式,如设立指示牌等,告知可能经过作业区域的人。如果工人外出吃饭后,没有在现场设立任何保护措施,属于未尽到必要的防护责任,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付主要赔偿责任。

“这起事件中,邻居是否应负法律责任,则要依据聘请的工人是否有资质判断。”李律师介绍,空调安装工与业主间属承揽合同的关系。如邻居所聘请的安装工人,没有空调安装资质,邻居行为属“选任不当”,应当承担10%至20%的连带责任。如果邻居聘请的安装工人有资质,则业主在此事中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走廊玻璃是邻居要求空调安装工拆卸的,或是邻居自己拆卸的,则需与安装工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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