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1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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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话费充到空号 竟难索回
8元差价不退 反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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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8元差价不退 反被罚500元
结算价高过标价,福州宜又佳药店坚称结算价没错,却不想超指导价,涉嫌价格违法
 

N通讯员 王小华 付严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本来是一件错收药费小事,药店退还8元多差价就行了,可是药店为了不退款,竟狡辩说收费没错,只是标价标低了。按照药店这种说法,工商认定其价格欺诈,不仅要赔500元,而且还因价格超过政府指导价,药店要面临处罚。

3月18日,福州消费者林先生到东街宜又佳药店购买一盒阿莫西林,标价是15元,付款结算后发现价格却是23.5元,遂向药店提出疑问,商家却称是药品的标价标低了,实际结算价格没错。

“当时我提出认真检查一下,错了向我道个歉,退还8.5元就算了,可是商家却一口咬定收费没错。”林先生说,既然商家这么肯定,他也很想弄明白到底错出在哪。随后,林先生带着该药到福州市物价部门进行咨询,物价部门输入该药的条形码查询后告诉他,这款“阿莫西林”的政府指导价每盒最高售价不超过15元。也就是说,药店的售价标15元是合法的。

可是工商人员到现场了解时,该药店员工还坚称,林先生所购买的“阿莫西林”一盒价格实际上就是23.5元,标签上的15元,是因为没有及时更换标签。

工商人员以此认为,要是药店标价无误,失误多收了药费,退还差价就可以原谅,然而按药店的说法就违法了,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经调解,药店最终同意赔偿林先生500元。而药店药品标价过高情况,物价部门将会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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