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谢丹 通讯员 吴舟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莆田一男子酒后驾车接妻子下班,却因与保安发生口角强冲工厂大门。近日,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11月29日晚,49岁的陈某在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家中小酌,因妻子下班回家后需走夜路,陈某便驾驶一部货车前往鞋厂接妻子下班。可当到了鞋厂门口,陈某却被保安拦下,两人为此发生了口角。气急败坏的陈某一时酒劲上头,竟驾驶货车顶进工厂大门,强行将车驶入。工厂保安报警求助,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陈某制服。经抽血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4.95mg/100ml,系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