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戴艳芳 蔡雪芳
本报讯 趁公交车上人多拥挤,盗窃团伙以两人作掩护,一人实施盗窃,合伙在公交车上盗得现金一万多元。近日,莆田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捕牟某、李某和李某某三人,并移送起诉。
牟某今年35岁,他和大自己十多岁的李某和李某某两人都是湖北恩施人,三人在莆田都没有正当工作。去年12月份的一天,牟某三人因为身上没钱就商议着出去弄点钱花,随后,他们到莆田城区闲逛寻找作案目标。在一番寻找之后,三人决定到公交车上偷取乘客的钱财。上了公交车后,牟某率先发现站在不远处的受害人小郭的外套口袋里有钱,遂向李某和李某某使眼色,让他们打掩护。很快,牟某将小郭身上的10200元现金偷走,得手后,三人在下一个停靠站匆忙下了车。小郭发现牟某三人的反常举动后,立即摸外套口袋,发现现金不见了,立即下车追赶,但三人早已不见了踪影。警方接到报案后,根据公交车上的视频及道路视频跟踪确认牟某三人的身份,并在三天后在旅馆内抓获牟某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