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陈容容 陈丽清
本报讯 为了抢占好的摊位,两位老太起了争执,并大打出手,导致年过八旬的何老太摔倒在地,并造成其右手骨骨折。昨日,记者从莆田涵江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黄老太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昔日摊位被挤占老太发生矛盾
记者了解到,黄老太已年过七旬,何老太也是年过八旬的老人。虽已到了享儿孙福的年纪,但是两位老人均闲不住,平时均会在涵江区涵西街道附近路口摆摊卖纸花,赚钱贴补家用。2013年2月的一天早上,何老太照常前往路口摆摊,却发现黄老太早已将摊位摆好,并且由于摆放物品较多,占用了自己原来摆摊位置的一部分,导致自己摆摊位置拥挤。
于是何老太便想上前协商,可未等何老太开口,黄老太便提出,让何老太摊位别靠自己的太近,会影响生意,要求何老太到周边其他空位摆摊。无奈之下,何老太只好将摊位挪到了路口的拐角处,而该位置却是黄老太妹妹的摊位。过了半小时,黄老太的妹妹也前来摆摊,发现何老太占用了自己的摊位,便将何老太的摊位,强行往黄老太摊位附近挪。
民事调解不成警方只好立案
在挪移过程中,何老太不小心将黄老太摊位上的东西撞落。黄老太误以为是何老太心存不满,故意将摊位挨着自己的,便大骂何老太,并要求何老太往边上挪。何老太不愿再次挪移摊位,便跟黄老太对骂起来。双方互相推搡之中,黄老太将何老太推倒在地,并导致其右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涵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黄老太涉嫌犯罪时,已年满75周岁,且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致被害人轻伤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建议双方和解。不过屡经调解,黄老太及其家属均拒绝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各项费用3万余元,双方未能达成和解。近日,涵江区检察院以黄老太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向涵江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