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北京可能不拍卖公车,但清理出的公车不能搁置,要用在需要的地方,还有消息称北京市可能会建立统一的市级公车调度使用中心。
从严格意义上说,设立公车服务中心是与中央车改方案相悖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务交通出行要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就是要动员社会力量来满足公务出行需要。其实在北京,租车公司是很多的。我到北京开会,如果有接送的规定,大多是北汽或者首汽提供服务。
北京设立公车服务中心,我估计其出发点是为了消化一部分车辆与安置部分司机,减少车改所带来的对司机的冲击。在我看来,这只是“半截子”车改,政府养一个公车服务中心,一方面还是要投入财政资金,用于车辆的维修、司机的工资、管理费用。如果“八项规定”能够执行得严格的话,公车服务中心的车一周又要被浪费两天——双休。另一方面,市场上的租车公司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因此,我真心希望北京的公车服务中心仅仅是一种过渡,三五年之后就取消,让市场上的租车公司来做。可以肯定地说,民营的租车公司承担公务租车业务,成本肯定要低于政府办的公车服务中心。
从杭州等地的车改情况来看,由于公车服务中心的收费等于或者高于社会上的租车公司,真正来公车服务中心租车的会减少。我前年去杭州开会,接待单位就是用社会上租车公司的车接送我,他们觉得更便宜一些。
从国外情况看,政府向租车公司租车也是常见的。比如从2004年11月起,日本政府对地方自治法实施令进行修订,允许地方政府与租车公司签订长期合同。德国的公车中有相当数量是租赁的,连接待来访外国元首用的车有时也是临时从汽车公司租赁的。这些成功经验完全可以学习。(叶青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