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曾荣汉
海都讯 醉酒了还开摩托车,结果撞到路边石堆,不仅受了伤,还要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
2013年10月17日晚,吴某与几个朋友在KTV喝酒,大概喝了3~4瓶啤酒,凌晨1点左右,吴某驾驶摩托车回家。路上撞到路边的石堆,发生翻车,造成自己左手臂骨折。经鉴定,被告人吴某肇事时血液中检出酒精浓度为176.42mg/100ml。仙游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