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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件中“惩谣”要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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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5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事件中“惩谣”要讲策略

 

N新华社

现如今,几乎每一起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都少不了造谣者的身影。事件发生之初,地方政府部门的回应中都会有一句“将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事件平息之后,通报有多少造谣者被依法拘留,也已成为一项常规工作。5月12日,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杭州”通报称,在余杭抗议垃圾焚烧项目事件中,有7名犯罪嫌疑人因捏造谣言、传播“警察电死人”等虚假信息而被拘留。

热点公共事件中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觑。凭空捏造的虚假信息,添油加醋的不实传闻,容易煽动围观者的情绪,甚至让事件走向失控。

不过,如果公民无法从官方渠道得到权威信息,难免会有一些人将自己的猜测和道听途说的消息发布出来,这些非权威信息在满足心理渴求的同时,也会干扰舆论风向。开放的舆论平台就在那里,如果权威信息迟迟不去占领,谣言就会有生存的空间。

对造谣者的谴责和批评,再怎么严厉也不过分。但是,地方政府在应对公共事件时,应该避免将“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当作恫吓手段。一事当前,民众有很多疑问需要权威部门解答,不去尽可能多地满足民众的知情诉求,反而态度强硬地“警告”造谣者,很可能加剧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抗,此举实非明智。

有效的舆论引导更能消解公众的对立情绪,进而让公众回归冷静和理性,才能让他们同政府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不能苛求在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关切的问题上没有谣言出现,但比起遭遇突发事件之后才手忙脚乱地谴责造谣、威胁“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平时在建立官民互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社会理性水平等方面多花工夫,显然能收到更好的成效,也能更好地减少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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