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王光前 林帅 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去年8月,福州市民黄女士买了一台长虹牌电视机,可从去年11月至今,电视机坏了3次,令她头疼不已。
去年8月份,黄女士在马尾君竹路附近的某商场买了一台50英寸长虹牌电视机,价格为3800多元。去年11月初和12月初,电视机接连出现自动重启的问题,经售后维修,故障得到解决。可今年5月,电视机出现了黑屏问题。
工商人员介入处理,经了解,电视机的前两次故障是软件原因引起。第3次损坏,是因为显示器故障,而根据电视“三包”条例,需同一问题出现3次故障后,消费者才可要求退换货。经协商,商家免费将电视机修好,并承诺如果再出现故障就免费为黄女士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