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7月5日,陈女士在长乐市上湖建材市场的金朝阳陶瓷店订购了6种型号的瓷砖,订单上没有写数量,只写了型号和相应的单价,并支付了500元的定金。昨日,陈女士找商家报瓷砖数量,但商家却以购买的数量太少为由,拒绝销售。
工商人员认为,陈女士已支付了500元定金,双方买卖关系已经建立,商家有义务履行合约。经现场调解,商家同意按订单的约定履行,销售相应数量的瓷砖给陈女士。
(张永志 林帅 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