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检察日报
一名“特岗”女教师到学校不久,就被校长发展成情妇。之后,为了情妇与私生子的“幸福”,校长不但将学生的数十万元伙食费挪给情妇经商,还在情妇实际离岗后,长期给她发工资。
近日,广西北流市白马镇中心学校原校长苏恒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新任校长被追债牵出原校长问题
今年47岁的苏恒,从2000年开始担任白马镇初中校长,长达13年之久。去年3月,被任命为白马镇中心学校校长。随后,白马镇初中食堂的多个供货商不断向该校新任校长梁老师讨要货款,才让苏恒露出马脚。
除了供货商追债,还有一些老师反映,他们的差旅费一直没报销,有一年的中考奖励也没兑现。老师和供货商都说,是“苏恒把这些钱拿去用了”。
梁校长随即向北流市教育局汇报了这一情况。去年9月,市教育局派审计人员到白马镇初中,针对前几年该学校食堂的开支问题、学校的公用经费问题进行清算,结果发现,学校食堂欠供货商约50万元货款。
很快,北流市检察院也收到相关举报。经初步侦查核实,苏恒从2007年以来多次借用白马镇初中食堂的学生伙食费62万余元,用于各种投资经营和个人使用。
多次挪用伙食费给情妇开美容店
李某是苏恒的情人。2008年,李某作为“特岗”教师到白马镇初中任教,因面容姣好被校长苏恒看中。事实上,苏恒早有妻室,直到2013年才离婚。据部分教师反映,李某从学校离职了,但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苏恒还为她发工资,教师工资表上都有她的名字。
离职后的李某依旧和苏恒保持情人关系,2009年她为苏恒生下一个儿子,又在南宁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开店之初,苏恒从学校食堂伙食费中挪了15万元给她。2012年2月,李某没钱发工资,苏恒再次从学生伙食费中拿走7万元。2012年9月,美容美发店举步维艰,苏恒亲自开车到南宁,将5万元现金交给李某,而这笔钱还是学生伙食费。
经查,被苏恒挪用的伙食费,大部分已陆续归还学校。案发后,苏恒将挪用未还的8.25万元退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