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闽闻·环球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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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房断供者不值得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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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弃房断供者不值得可怜

 

今年以来楼市低迷,有些城市出现了房价下行现象,随之,一些地方也爆出“弃房断供”的案例。断供者以无力偿还贷款为由弃房,有人认为很可怜,也有人认为,断供与房跳、房闹一样,都是房老虎。那么,如何理性地看待断供者呢,笔者有几点看法。

首先,弃房断供者并不可怜。从杭州的断供者来看,购房者大多是炒房投机者,购买的房产是杭州位置、交通都比较好的“豪宅”,最小面积也有170多平方米,大的有300多平方米,他们买房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住房价差,并不是只有一套住房的刚需人群。追涨杀跌是投机者的本性。在房价上涨时,他们不断买进,以首付款作为金融杠杆,去撬动巨额的利润所得。他们的投机行为,对市场起着助涨助跌的作用。因此,他们的行为对整个市场起的作用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正是我们当初采取限购政策的初衷,即通过限购限制投机投资行为,使住房回归居住功能。

其次,断供者会进一步加剧银行的金融风险,并影响首套房和改善性的刚需者的贷款诉求。银行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银行是资金供求者的一个桥梁,起着一手托两家的作用。断供者则打乱了银行的这种资金链,使银行的经营行为不能正常进行。而断供者的失信行为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则会导致银行亏损,甚至倒闭,进而引发全国甚至全球的金融风险及经济危机。

因此,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弃房断供行为。有效遏制弃房断供行为,对于楼市的健康发展,对于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自古就有诚信的优良传统,崇尚“人无信不立”。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相信我们通过诚信制度的建设,会形成全覆盖的社会征信系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诚信发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蔚然成风,就会从制度上有效遏制弃房断供行为,也为楼市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赵秀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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