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交了预付款,却没有按时给我看车,不想买了,却又不给我退钱。”昨日,福州市民方小姐向本报来电称,8月14日,她在盖山投资区的一家4S店想买一辆车,却碰到这样问题。
由于现场没有车,双方约定,方小姐先交1000元预付款,在16日看车,再付全款。然而15日她与4S店人员通电话时,却被告知16日可能没有车,无法让她看车。“我急着用车,他们却不按约定给我看车,我就想要退款。”她表示,当时交了1000元,也没有说明是“订金”还是“定金”,对方也只开了一张收据,当她要求退款时,却遭到了拒绝。4S店表示,这个钱就是“定金”,没有特别理由无法退还。
昨日,记者也联系到4S店相关负责人卓女士,她解释,其实16日当天由于店内办活动,销售员忙不过来,才建议方小姐改天再看车,没想到她这么急着看。卓女士表示,这1000元就是买车定金,没有太严重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时交车,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目前已经向公司打报告,申请为她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