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辽宁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通报。通报指出,辽宁省已核查有17名省级干部住房面积超出中央规定面积50%以上,即正省级330平方米以上,副省级285平方米以上。
目前,辽宁省多占住房(工作地点已不在沈阳,未及时腾退在沈住房)的7名省级干部,已完成腾退移交,针对住房面积超标较大的17名省级干部,按照房改当年当地的市场评估价补交超面积购房款。预计此项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按中央各职级领导干部的购房补贴标准规定算,正部级住房面积应为220平方米,副部级住房面积应为190平方米。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