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张年赞
海都讯 前晚8点多,建瓯民警在城区江滨路巡逻时,看见一名男子满脸通红,骑着摩托车迎面而来。经过酒精检测,该男子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他作出了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这时,徐某抱怨起摩托车后座的朋友:“早知道就不送你回家了,你要不要帮我负担点?”朋友也急了:“我都说了不要你送……”
原来,徐某与朋友聚会喝酒,朋友们劝他“打的”回家,摩托车第二天再来取。徐某听朋友们说他醉了,竟不乐意了,嚷道:“我酒量这么好,怎么可能喝醉呢?”随后,徐某不仅不听朋友劝,还坚持要载与其同路的朋友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