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警 郭政
海都讯 本周一开始,我省非重点车辆在省内被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恢复扣分。而近段时间内,微博、朋友圈内流传着不少“扣分新规”,比如“副驾不系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不满14周岁小孩坐副驾,扣6分、罚款300元”等,经记者求证,这些所谓“新规”均是假的(详见海都报12月1日Y01版)。
对此,不少市民表示不解,车流量越来越大、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频现的情况下,恢复扣分是无疑有力提高法律的震慑性,督促司机自觉守法。像副驾坐小孩、不绑安全带等行为,危害大,但为何没有恢复扣分,甚至没有处罚呢?
针对市民的观点,昨日记者咨询了资深道交法专家、省一级一法制员郭政警官。他介绍,首先,国家对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根据最新的公安部123号令,目前一共有52种交通违法行为会被处以记分处罚,这是全国统一的。
其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重要的原则,也就是说,看一种行为是否违法、是否需要被处罚,必须要看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有些交通行为看似有危害、不安全,但是法律上没有该规定,它就无法受到处罚。就比如“不满14周岁小孩坐副驾”,道交法上没有涉及这项,警察就不能对此进行处罚。
第三,法律实行“责任自负”原则,谁违法、谁担责。像副驾不绑安全带,这是副驾驶员的责任,要受到罚款处罚;但是法律没有规定驾驶员有要求、提醒副驾驶员绑安全带的义务和责任,因此,驾驶员没有责任,也不必受罚。同样,副驾坐小孩,在现行的道交法上没有规定驾驶员有相关责任,为此,警方无法根据道交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但也不代表驾驶员不会被处罚,这要看其他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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