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公款聚餐还违规发补贴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近日,仙游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
2014年12月30日,仙游县鲤南镇柳坑社区组织社区全体干部集体公款节日聚餐,餐费2480元。柳坑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开富、居委会主任陈金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仙游县枫亭镇秀峰村违规发放村“两委”干部春节、中秋节、国庆节值班补贴等共计17520元。村委会主任蔡文秀及村报账员王金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伟强)
村干部开巡逻车到景区游玩
记者昨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秀屿区纪委监察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5年10月2日,秀屿区笏石镇松林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方国明私自驾驶治安巡逻车闽BGJ116,到埭头镇天云洞游玩。方国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9月,秀屿区笏石镇珠坑村以村民代表会议误工补贴名义套取补贴2850元,用于支付村干部聚餐费用。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委员吴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原副主任黄仁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