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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面积少了4平米 房产商被诉退还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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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产证面积少了4平米 房产商被诉退还2.5万

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陈晋 通讯员 蔡双忠 陈伟

海都讯 几天前,家住莆田城厢区的陈先生领到了盼望多年的房产证,要知道,从买房到现在已有多年。可还没等他高兴多久,房产证上标注的套房面积,就让他恼火起来。明明购房合同上的房子面积为140平方米,可房产证上标明的却是135.72平方米,少了4平方米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先生介绍说,他是2010年3月在城厢区学园路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现在的房子。当时购买的价格是5800元/平方米,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注明其购买的套房面积为140平方米,签订合同时,对方还保证今后购房合同中的房子面积和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一致的。

可几天前,他领到房产证时,却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少了4.28平方米,也就是说他多付了2万多元的购房款。当他拿着房产证找房产商讨要差价时,房产商却表示,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住建部门现场测量得出的,与购房合同会存在一些变化,属于正常情况,不予退款。双方协商无果后,陈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工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陈先生家中查看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最终确认房产证上的面积确实比其签订的购房合同面积少了4.28平方米。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协调,房地产商最终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陈先生最终获得了2.5288万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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