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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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伯闯高速 被撞身亡还负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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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伯闯高速 被撞身亡还负主责
事发沈海高速宁德段,高速路隔离网有破损缺口,死者家属获高速公司补偿2.3万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法综

海都讯 2月2日,在沈海高速B道1911km+533m处(宁德段),一辆往浙江温州方向行驶的小型越野车,碰撞到了在高速路上的陈依伯(化名),造成对方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陈依伯是从多处破损的隔离网闯入高速公路的。事发后,陈依伯的家属以高速公路管理方未尽到警示义务及安全保障措施为由,将高速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经宁德当地法院调解,当事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据介绍,因事故现场附近有多处隔离网破损,其中B道隔离网破损缺口位于1911km+565m处,隔离网破损长度为5米。经宁德高速交警认定,陈依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越野车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

据了解,陈依伯的儿子小陈等认为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高速路段管理人,未将破损隔离网进行修复或派人看守巡逻,未尽到管理人应尽的警示义务及安全保障措施,致使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应当赔偿原告陈依伯等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80690.22元。随后,将福宁高速公路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官通过阅卷、开庭,了解到陈依伯的家人已与越野车一方达成调解协议,认为该案具有调解的可能性,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经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与劝说,福宁高速公路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陈依伯家人23000元。陈依伯家人取得该款后,不再因此事向该公司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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