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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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挂二维码 地铁内“卖艺”行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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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胸挂二维码 地铁内“卖艺”行乞
事发福州地铁1号线上,地铁内严禁乞讨,两人已被遣送出站
男子的胸前挂了二维码(网友供图)

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日前,有多位市民致电海都热线95060反映,在福州地铁1号线内,有一男一女胸前挂着二维码,拉着二胡“表演”行乞。昨日,海都记者获悉,在地铁公安的帮助下,两名乞讨人员被遣送出站。若市民乘坐地铁遇乞讨卖艺行为,可立即向站台工作人员反映,或拨打服务热线0591-12345转地铁公司。

一男一女行乞还拉二胡表演

市民郑女士说,6月19日下午,她乘坐地铁经过福州火车站时,发现一名男子拄着拐杖,拿着一个碗在车厢内行乞,走近一看,对方胸前竟然还挂着一个二维码,示意乘客可以“扫码支付”。乘客林先生说,与这名男子同行的还有一名女子,背包内装着一把二胡,会在车厢内拉二胡“卖艺行乞”。

根据乘客的描述,女子年纪较轻,而男子胡子很长,年纪较大。乘客拍下两人在地铁内行乞的照片后,上传网络,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关注。有网友说,该行为已影响到他人乘车。也有网友提醒,这些人可能是“职业”行乞者,不要盲目扫码支付。

拒不改正,个人最高可罚500元

据了解,接到网友和市民反映后,在地铁公安的帮助下,福州地铁的工作人员在福州火车站、三叉街站发现上述两名乞讨人员确实有行乞行为,后根据有关规定将两人遣送出站。

据悉,福州地铁1号线全线试运营不久,车厢内就出现了“行乞者”。该行为有损城市形象,还妨碍乘客流动和安全疏散,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

福州地铁工作人员提醒:根据《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在地铁通道、车厢均禁止乞讨、卖艺等行为;若市民乘坐地铁遇乞讨卖艺行为,可立即向站台工作人员反映,或拨打服务热线0591-12345转地铁公司进行反映,便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处理;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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