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由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原调研员徐必新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必新担任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征地拆迁处副处长期间,故意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清泉涉嫌受贿、贪污一案,近日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清泉在担任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