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海容 林养东
海都讯 离异十多年的谢女士,想再找一个伴侣,朋友帮她在“世纪佳缘”婚恋交友网上注册了账号。没过多久,在业务员劝说下,谢女士稀里糊涂交了19800元,加入台江区阳光城时代广场店的“红娘”一对一VIP。交完钱,谢女士发现并未签订合同,对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费用收据,便要求退款,但遭拒绝。
之后,在谢女士的要求下,“世纪佳缘”提供了一份签字和盖章均是机器打印的合同,且合同中标明,若谢女士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款不予退还。谢女士质疑,这是一份不公平的合同。
收到“建档密码”却是用来做合同的
54岁的谢女士,一直在福州工作、生活。朋友帮她在“世纪佳缘”网注册账号后,去年8月份,她接到了一个自称世纪佳缘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他们那边有很多适合谢女士的男士,邀她到台江区阳光城时代广场店坐坐。谢女士称,她过去后,工作人员一直给她做思想工作,要她加入VIP,再找一个伴侣。对方还说今天店长在,原本29800元的VIP费用可以马上优惠,只要19800元。在多名工作人员游说下,谢女士交钱加入“红娘”一对一VIP。
“交完钱,对方既没有给发票,也没有签合同,我感觉被骗了。”第二天,谢女士便向世纪佳缘提出退出VIP并退款,但对方以“钱都打去北京总部了,退不了”为由拒绝了她。多次交涉无果,谢女士便要求对方提供收据及服务合同。
随后,谢女士收到一份“合同”,但她发现上面自己的签字和盖章,以及对方公司的盖章均是打印的,而自己从未签过这份合同。“当晚确实收到一条动态密码的短信,但自己根本不知道那条短信是用来生成合同的。”谢女士称,当时工作人员说要给她做档案,她便把密码给了对方。对此,谢女士认为,这是一份不公平的合同。
推荐的两个男士被质疑是凑数的
“按照合同,应该推荐4位男士,而目前为止,我只约见过两位男士。”谢女士说,这两位男士的条件,与此前自己签订的择偶标准相差甚多,不免怀疑这是“红娘”随便找来凑数的。
昨日,记者联系上世纪佳缘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对方称,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了解后会找客户沟通,便挂断电话。
从谢女士提供的合同中,记者看到,所有签字均为机器打印,并非谢女士本人签字,而且印章也非谢女士本人印章,是电脑生成的。这样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记者咨询了福建省元一律师事务所蒋双灌律师。“合同是有多种形式的,若在操作时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则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蒋律师建议,谢女士与世纪佳缘先协商,若对方服务不到位,则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服务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