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刘君华
海都讯 昨日,省交警总队通报多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剖析事故教训,让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其中,一司机在高速上因故障停车,未放置三角警告牌,致三车连撞;还有司机低头看一眼手机,撞上前车引起两车起火烧毁。
上月10日晚,晋江交警大队巡逻时,发现一辆大挂车后车牌模糊不清,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头前方突然传来“哐当”一声,引起民警注意,检查中发现挂车车头号牌较厚,很蹊跷,随后民警发现驾驶室内装有一个“翻牌神器”,能随时“卧倒”“立正”车头号牌。驾驶员李某极力辩称自己不是车主,并不知情,后最终承认。交警对其上路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处罚款40元、记13分。
上月12日晚,王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沈海高速霞浦县路段时,因故障停于快车道上,造成三车连撞。经调查,王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是导致本起连环碰撞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对王某处罚款200元、记3分。
上月15日晚,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载女儿和两名同事,当行驶至晋江市英林镇高湖村路段时,不慎碰撞停在路边的一辆牵引车,导致两车剧烈燃烧,所幸车内人员均及时撤离。经调查,事发时手机响了,王某低头看了一眼手机,来不及抬头便撞上了牵引车。王某因驾驶车辆时有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