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关于商品侵权的新闻引发关注。一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上反映,自己购买了一款名为‘东方爽茶’的产品,外观与农夫山泉旗下的无糖茶品牌‘东方树叶’极为相似,导致误以为是同一品牌。这并非个例,多位消费者均表示遇到过类似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这款‘东方爽茶’的生产厂商为菏泽市优佳食品厂,这家企业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该企业在法律诉讼方面屡次受挫,涉及多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例如,光明乳业和伊利曾就其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最终胜诉。
根据企查查的信息,该公司近期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标识”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8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不仅反映了监管部门对此类行为的重视,也提醒相关企业应注重合法合规经营。
海峡网综合自大象新闻、企查查
责任编辑: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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