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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北京的刘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二胎,并于9月10日向公司咨询休产假事宜,结果次日上午,人力便约谈刘女士要求其协商离职。刘女士拒绝后,对方又以其未在公司任何OA系统申请或发邮件告知自己怀孕为由坚决解除劳动合同,表示将于9月12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为第三季度公司销售额大幅度下降,其岗位将被取消。记者了解到,刘女士在该公司工作已有3年,今年3月才刚刚续签合同至2029年。此外,公司员工手册中显示:“女员工应在预产期前至少6个月在CES上申请”,刘女士预产期在2025年4月。刘女士随后提出仲裁,经调解,该公司10月21日致电刘女士表示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目前双方签署了仲裁调解书,刘女士将于近日返岗。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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