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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9月10日电(记者 刘硕)记者从日前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的2026年部分地方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按照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深入研究论证制定备案审查专门法律,统筹研究通过立法将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有关方面的备案审查制度整合起来,构建统一协调、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2.3万余件;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3.6万余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7万余件,有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增强监督纠错刚性的同时,备案审查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在不断提升。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中国人大网开通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实现审查建议“一键提交”,近7年来共收到公民、组织网上提出审查建议近2万件。目前,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全部建成并运行,共收录省市县乡四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38万多件。

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拓展人大备案审查范围,完善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甄别工作。同时,将强化对行政、监察、司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围绕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和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审查研究,持续关注和推动地方开展规范性文件法治化、规范化立法工作,支持地方人大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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