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距年底不足两个月,从不少城市房价涨
幅看,离年初设定的房地产调控目标相去甚远。前10月数据显示,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21个,这些城市完成调控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完成目标也非常困难。(11月19日《新京报》)
@唐伟:公众迫切需要知道的是,没有完成军令状的地方政府将会作何交待?假若调控目标没有完成,其是否会因此承担必要的责任?假若军令状不能产生任何作用,那么制定调控目标还有什么意义?更重要的是,靠什么去促进地方政府兑现自己的承诺?楼市军令状若成戏言,既是对公权力价值取向的检验,更是对政府落实责任能力的考验。
@江德斌:地方政府对楼市是又爱又恨,蓬勃发展的楼市奉献了大量财税,奠定了土地财政的基础,可高房价抬高了生活成本和营商成本,反而抑制了其他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被土地财政“绑架”,短期内难以摆脱。显然,在没有其他财税来源填补土地财政空缺之前,地方政府根本没有调控楼市的动力,各种调控政策和目标频频失败落空,也就在所难免了。
@新京报:我们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可明确感知,未来我国楼市调控的主导思维,将会从过去的行政化楼市调控思维,转变为市场化楼市调控思维——这其中,理顺土地市场是核心,住房信息公开、官邸制以及房产税扩容是必要辅助。
市场化的楼市调控,通过包括理顺土地市场在内的系统机制构建,虽短期成效不明显,但却可以收到平抑房价的长期之效。